两个都是指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何质权是意定担保物权而留质权却是法定担保物权?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些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占有些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首要条件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含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达成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能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需要拥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达成留置权。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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