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鉴别有异议如何申请复议
对鉴别有异议,申请复议不是行政复议,的办法具体如下:
1.若对司法鉴别结论不服,提出复议后需申请重新鉴别,同意重新鉴别委托的司法鉴别机构,其资质条件一般应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别机构。
2.重新鉴别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越三十个工作日,以确保鉴别工作的准时性和效率。
3.在申请复议前,当事人应充分知道《司法鉴别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关于鉴别结论作出时间的法律规定。
4.按规则需要,司法鉴别机构应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别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情的鉴别。
5.若鉴别事情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期,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别的时间可适合延长,但延长期同样不能超越三十个工作日。
申请司法鉴别复议的详细步骤如下:
1.筹备《重新鉴别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名字、性别、籍贯、住址、工作单位等,并明确说明因为什么事不服某鉴别机构的某项鉴别,依法需要重新鉴别。
申请书结尾应注明提交法院的名字、申请人签名及日期。
2.提交申请书:将筹备好的《重新鉴别申请书》交给办案机关,由其进行审察和处置。
3.举证期限:虽然普通的鉴别申请提交期限为举证期间之内,但符合重新鉴别的法定情形的,可超越举证期限。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你,当事人在提交复议申请时,应关注举证期限的有关规定,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司法鉴别复议准许情形
在申请司法鉴别复议时,当事人需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准许:
1.鉴别机构或者鉴别职员不拥有有关的鉴别资格:若鉴别机构或鉴别职员未获得相应的鉴别资质或证书,其作出的鉴别结论将不拥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并需要重新鉴别。
2.鉴别程序紧急违法:若鉴别过程中存在紧急违反法定程序的状况,如未按规定进行取样、检验或剖析,致使鉴别结论不准确或不靠谱,当事人同样有权申请复议。
3.鉴别结论明显依据不足:若鉴别结论缺少充分的科学依据或事实依据,明显不符合逻辑或知识,当事人可以提出复议并需要重新鉴别。
4.经过质证认定不可以作为证据用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若鉴别结论在质证过程中被认定为不可以作为证据用,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复议。
应该注意的是,对有缺点的鉴别结论,假如可以通过补充鉴别、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办法解决,人民法院将不予重新鉴别,在申请复议前,当事人应充分考虑鉴别结论的缺点性质及可能的解决渠道。